派往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启事
日期:Tue Sep 07 00:00:00 CST 2021 浏览: 906 次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派往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启事


根据重庆市教育评估院用工需求我公司采用派遣制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驾驶1名,派往重庆市教育评估院(重庆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条件要求

(一)岗位名称

驾驶岗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

2.原则上35岁以下(如具备优先条件可放宽到40岁)

3.身体健康,符合通用体检标准。

(三)岗位条件及职责

1.岗位条件

1)具备C1驾照及以上,驾驶技术较好,熟知驾驶与车辆相关的知识和法律;
       2)具备基本的车辆故障判断能力;
       3)熟知年检、保险等程序的办理流程;
       4)无车辆驾驶安全责任事故;

5)具备较好的接待意识;

6)待人接物较热情;

7)熟悉(不熟悉但有意愿学习并很快提升)水电及维修改造、电器设备维护等相关工作。

2.优先条件

转业军人及家庭住址在九街附近者优先。

三、报名事宜

(一)实行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下载、填写《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招聘登记表》,发至邮箱:785374131@qq.com。

(二)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917日(星期)。

四、考核使用

(一)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参加面试时须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驾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经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三)拟使用人员体检合格后,我公司联系重庆市教育评估院,按国家法律规定签订含2个月试用期的劳务派遣合同。试用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解除劳务派遣关系。

五、相关待遇

我公司联系重庆教育评估院为正式派遣人员购买五险一金,并按相关规定为其购买因公出差意外险


附件: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招聘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