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往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启事
日期:Wed May 24 00:00:00 CST 2023 浏览: 1077 次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派往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启事

 

根据重庆市教育评估院用工需求我公司采用派遣制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劳务派遣人员1,派往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服从工作安排,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

 2.身体健康,符合通用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职成教评估所工作人员1名

1.岗位内容:职业教育研究;职业教育评估、监测、认证

2.条件要求: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含2023年7月毕业学生);

2)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男女不限;

3教育学、心理学、统计学、管理学等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优先条件:

      1)高等职业学校工作经历或职业教育科研经历者优先

      (2北大中文核心期刊CSSCI发表论文者优先主持主研省部级课题者优先

三、报名事宜

(一)实行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下载、填写《派往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docx》,并附一份个人简历(含相关佐证材料)发至邮箱:16739383@qq.com。

(二)报名截止日期2023 6 11日(星期)。

四、考核使用

(一)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参加考核时须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考核方式为专业考核+面试。

(二)经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三)拟使用人员体检合格后,我公司联系重庆市教育评估院,按国家法律规定签订含2个月试用期的劳务派遣合同。试用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解除劳务派遣关系。

五、相关待遇

我公司联系重庆市教育评估院为正式派遣人员购买五险一金按相关规定为其购买因公出差意外,按照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原则落实薪酬福利待遇,职称申报评审、岗位晋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派往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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