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
派往大足区某机关事业单位行政辅助人员
招聘启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行政辅助及协管类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年龄35岁以下;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能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的持证残疾人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大学专科;
(四)经济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旅游管理类等专业;
(五)熟练计算机操作,具有较强文字功底;
(六)根据实际工作要求,能接受日常加班;
(七)无违法犯罪和违纪等记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录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动派遣单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六)被聘用时未能提交原单位离职手续及相关资料的人员;
(七)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八)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九)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其他渠道报名者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3.报名地点: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中段276号人社局南贤楼301办公室)。
4.报名材料:
(1)近期一寸彩色红/蓝底免冠登记照1张;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获得;
(4)自行下载填写《求职登记表》1份(见附件)。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经资格审核筛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通过公司官网、电话或短信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23-43723324、023-43356372。
(二)面试
报名结束后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统一汇总报名名单并报送给用工单位,经用工单位面试后确定最终录用人选。具体面试的时间、地点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延递补进行。体检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按规定组织,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另行通知。
(四)政审考察
如体检合格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为政审并出具政审材料,到相关部门出具征信材料。
六、聘用
对拟定人员用工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即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并定向派遣至重庆市大足区某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
合同期满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根据重庆市大足区某机关事业单位反馈的用工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七、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聘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通过其他渠道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通知面试的应聘者须在面试时间前20分钟到面试地点准备,超过面试时间未到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应聘者无法出具政审材料或政审材料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应聘者体检报告不合格且对报告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三日内再次到招录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报告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在面试之后的招录环节中,如出现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应聘资格,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情况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由用工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其聘用管理和薪酬待遇按照大足人社发〔2022〕437号文件执行。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