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往
丰都县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通知
已在规定时间内成功报名的考生请本人按时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12月2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逾期视为放弃此次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地址
重庆人力资源产业园南区410教室(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重庆市人力资源产业园南区1号门4楼)
乘车路线:
1、轨道交通10号线鹿山站3出口、轨道交通9号线兰桂大道站3号出口;
2、公交线路:619路(空港新城站下车)、877路(空港新城站下车)、831 路(渝北空港新城站下车)、679路(春华大道立交站下车)。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考生资格审查前需自行下载并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主页、个人页、增减页复印在同一A4纸上)。
3、学历证明材料(近1月内):学历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最高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陆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籍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注册登陆个人账号-查看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4、应聘者提供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每张照片后请注明姓名)。其他材料:退役军人可提供退伍证及复印件1份,非涉密财务管理岗需提供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个人银行征信报告(近1月内):应到银行打印或者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个人信用报告(有逾期情形的须到银行打印明细)。若个人信用被列为失信人员或银行征信报告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将做报名资格不合格处理。
6、在职人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由飞驶特公司通过短信或网上公布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附件1: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资格审查人员公示表 .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