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公司石柱分公司
派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公司石柱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人,派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巡护人员5名
二、工作地点
西沱镇、石柱县城随机调配,服从组织安排及工作地点调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服从安排,工作作风优良,有吃苦耐劳精神,能较好并胜任巡护工作(需在西沱镇趸船上值夜班),敢于担当,业绩突出,廉洁自律,群众口碑良好。
(二)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男4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 40 周岁及以下(1986 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有船舶驾驶资格证书或有驾驶证5年及以上且具有5年及以上驾驶经历人员优先。
5.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等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岗位职责
协助巡护人员是渔政执法管理的重要辅助力量,其职责主要负责所在辖区禁渔护渔执法巡查、保护巡护、法规宣传等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各种非法捕捞及其他破坏水生生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的违法行为(包含夜间巡查工作)。协助巡护队伍不具备执法资格,但在执法人员带领下,可以协助对非法捕捞案件现场进行证据收集和临时处置,及对涉案人员进行初步问询检查。协助处理信访投诉等工作。协助巡护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服从安排,并完成县农业农村委(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办的其他临时相关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检查与考核,确保服务效果。
协助巡护人员要严格遵守《石柱县长江禁渔护渔队管理制度》,县农业农村委(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严格按照《石柱县长江流域禁渔护渔队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或者因非法捕捞,被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一)现场报名及格审查
报名及格审查时间:2026年4月23日下午- 4月27日上午12:00止(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县人社局大楼1楼大厅。联系人:马老师;电话:023-73318118。
报名时根据岗位的条件要求,持报名表(详见附件自行下载);本人的相关证件(书)原件: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含主页、本人页、增减页)、本人政审资料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红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现场报名。
(二)体能测试
男性1000米合格为6分钟,女性800米合格为6分钟。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飞驶特公司电话或短信为准)。
(三)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未参加体能测试和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顺序现场抽签,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得分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飞驶特公司电话或短信为准)。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对成绩相同人员组织加试,加试内容不限于面试形式,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最终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录用。
(六)聘用
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石柱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工作。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巡护人员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不合格或有不适宜从事水上巡护工作的予以退回)。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合同两年一签,薪酬为2200元/月,单位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单位购买雇主责任险。
五、附则
本简章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石柱分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3-73318118。
附件;报名表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石柱分公司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