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派驻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派遣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一:3名(限男性);
2.派遣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二:1名(限女性);
3.派遣制驾驶员1名(限男性)。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出生);
(2)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文身;
(4)具有烈士及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等优先招聘情形的,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录用。
2.驾驶员岗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出生);
(2)高中及以上学历;
(3)准驾B1类以上车型,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
(4)具有较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一定的车辆驾驶、维护、保养经验;
(5)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和重大交通违法行为;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影响驾驶的疾病;
(7)具有烈士及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等优先招聘情形的,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具有刑事犯罪、司法或行政拘留记录的;
2.因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有吸毒史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5.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适合招聘的情形 。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报名地点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T1001会议室。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提交《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驻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有工作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有关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红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二寸照片1张。最高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陆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籍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注册登陆个人账号-查看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最高学历为高中,无法提供原件的须提交学籍档案(加盖档案所在地机构鲜章)。经审查合格后按通知时间参加考试,笔试、测试、面试、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需与报名时一致。
(二)笔试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需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和警务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测试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需进行专项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等规定。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试当月。
驾驶员岗:需参加驾驶能力测试,在指定场地驾驶车辆,完成实际驾驶测试,主要考察驾驶技术、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等。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在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成绩(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为笔试和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则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出现缺额时,从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后仍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前述优先聘用条件的进入面试,无优先聘用条件或具有相同优先条件的均进入面试。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总成绩=笔试成绩×30%+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驾驶员岗总成绩=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组织加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我市法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工作。首次签订合同固定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被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宜
(一)笔试、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以及其他事宜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电话或短信方式提前告知,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及时关注。
(二)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聘用。
(三)咨询电话。李老师:86833613,何老师:63905553。
附件: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驻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