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往
成渝金融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面向社会,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拟聘人员通过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往成渝金融法院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重庆办公区司法警务辅助人员1名,女性。
成都办公区司法警务辅助人员1名,男性。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三)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四)截至2026年8月,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包括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矫正视力双眼均在5.0以上),无影响从业的身体情况。
(七)具有烈士及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等优先招聘情形的,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接受派遣。
(八)具有刑事犯罪、司法或行政拘留记录的,因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有吸毒史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及有其他不宜招聘情形的,不得作为派遣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exam.serviceunit.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2026年7月30日9:00—8月3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全面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不诚信报考以及因个人原因提交资料不全、无效或错误以致未能通过审核、无法取得联系、被取消招聘资格或解除合同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2.照片审核和报名结果查询。报考人员上传本人免冠登记电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工作人员审核报名信息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审核未通过的,可于2026年8月4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可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2个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是否通过。
3.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8月5日9:00至2026年8月9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2026年8月8日上午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为综合知识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成绩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笔试成绩于2026年8月8日下午16:00前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阅读思考能力、语言组织能力、法律基础知识等。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为2026年8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主要测试项目男性参加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三项;女性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三项。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试成绩可于三日内在报名网站查询。
(四)资格审查
笔试且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暂定8月13日上午9:00至12:00到成渝金融法院政治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自行打印填写)。报考重庆办公区的考生,资格审查地点为: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74-2号,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023)62736617;报考成都办公区的考生,资格审查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南段红梁街55号,联系人及电话:曹老师,(023)62736628。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成渝金融法院公开招聘派遣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审查表》。需持本人身份证件、有关学历学位、技能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明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另附个人简历1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工作人员依照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通知其参加面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面试
面试由成渝金融法院政治部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确定。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职位,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成渝金融法院官网上公布。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前述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无优先聘用条件或优先条件相同的,则以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办公区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办公区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考察有关安排另行通知。由成渝金融法院政治部负责组织。
(八)公示
政治部对拟招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及派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该公司派遣到成渝金融法院。首次签订合同固定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被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下次公开招聘派往成渝金融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前,人员出现空缺,可以在报考同一办公区职位的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程序进行补聘。
五、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待遇按照相关政策及本院相关办法执行。收入包括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及其他补贴,并按相关标准为每人缴纳五险一金,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承担。住宿自理。
六、工作地点
重庆办公区的工作地点为: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74-2号。
成都办公区的工作地点为:成都市天府新区红梁街55号。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院无关,考生应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二)联系方式:成渝金融法院政治部,单位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74-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老师,(023)62736617。
(三)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简章由成渝金融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