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招聘派往重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重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事业单位,是重庆仲裁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办理民商事仲裁案件。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方式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内部监督岗1名。
(二)招聘方式: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遣到本办使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96年8月1日后出生)。
2.取得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4.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5.忠诚干净担当,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保密意识极强;文字功底扎实,可独立撰写各类综合材料;具备较强沟通协调、调查取证、逻辑分析能力,能适应加班、外勤核查、专项督查工作。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正常履行内部监督岗位履职要求。
(二)优先录用情形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三)不得报考情形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 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4.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 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 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7. 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即日起至8月12日(星期三)12:00止,应聘人员可登陆飞驶特人才网(https://www.fsthr.com/)点击首页“重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图标,打开在招聘公告下方点击“报名链接”按钮,按照页面提示操作,报名提交报名表,完成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同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另做通知
资格审查地点:另做通知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应聘者本人携带应聘岗位所需的证明文件原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或者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身份证、本人签名的《重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在职人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过网上公布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三)笔试
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电话或短信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分值:为10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录用人数3:1比例(未达到3:1的岗位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面试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参照事业单位考试进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员参加。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分值:面试按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2:1的比例,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2:1的比例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标准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聘领导小组派员参加。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
(七)确定和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飞驶特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四、待遇
按照本办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
五、本次招聘由重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86833613
点击此处报名→报名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