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派往重庆仲裁委员会内部监督工作人员
资格审查通知
已在规定时间内成功报名的考生请本人按时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6年8月14日(星期五)上午9:30-12:00,逾期视为放弃此次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地址: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区1号门4楼404教室。
乘车路线:
1.轨道交通10号线鹿山站3出口,轨道交通9号线兰桂大道站3号出口;
2.公交线路:619路(空港新城站下车),877路(空港新城站下车),831路(渝北空港新城站下车),679路(春华大道立交站下车)。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考生资格审查前需自行下载并填写《重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明:
(1)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4、学信网证明(近1月内):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如图所示:
5、应聘者提供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6、在职人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7、请关注公众号“警快办”,在“常用服务”里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近1月内)并下载打印。
8、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由飞驶特公司通过短信或网上公布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