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派往
大足区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配菜厨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限居住地在重庆市大足区;
(三)男女不限,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体貌端正;
(五)有食堂、餐馆、烘焙相关工作经验;(六)无违法犯罪和违纪等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录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动派遣单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六)被聘用时未能提交原单位离职手续及相关资料的人员;
(七)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八)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其他渠道报名者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3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3.报名地点: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中段276号人社局南贤楼201办公室)。
4.报名材料:
(1)近期一寸彩色红/蓝底免冠登记照1张;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自行下载填写《求职登记表》1份(见附件)。
咨询电话:023-43723324、023-43356372。(二)面试
报名结束后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统一汇总报名名单并报送给用工单位,经用工单位面试后确定最终录用人选。具体面试的时间、地点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延递补进行。体检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按规定组织,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另行通知。
(四)政审考察
如体检合格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为政审并出具政审材料,到相关部门出具征信材料。
六、聘用
对拟定人员用工方式采取劳务外包,即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定向派遣至重庆市大足区某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
合同期满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根据重庆市大足区某机关事业单位反馈的用工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七、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待遇为2430元/月。均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查结果的,或干扰、影响审查单位客观公正进行审查的,给予审查不合格结论,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等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不予聘用。
附件:求职登记表.doc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
2026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