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沙坪坝区人民法院驾驶员招聘公告
日期:Mon Oct 12 00:00:00 CST 2026 浏览: 81 次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度公开招聘派遣制驾驶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驾驶员,派遣至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驾驶员1人。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至2008年10月期间出生);

7.持有C1及以上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

8.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无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

9.具有烈士及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等优先招聘情形的,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具有刑事犯罪、司法或行政拘留记录的;

2.因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有吸毒史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4.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具有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6日9:3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L7办公室。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提供《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纸质件、本人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根据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信息不全、材料不符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驾驶技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驾驶技能测试环节。在指定场所驾驶车辆,完成驾驶技能测试。测试分数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效率意识,以及语言理解能力、多任务统筹能力,面试分数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从驾驶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驾驶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与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员的成绩相同的,具有优先条件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所有并列最后一名的人员均具备优先条件的,均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照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总成绩=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驾驶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驾驶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具有优先条件的人员优先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开展毒检(尿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驾驶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驾驶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具有优先条件的人员优先确定为递补人选。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有无犯罪记录、是否需要回避、职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主要社会关系、道德品行等情况。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派遣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不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再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遣至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从事驾驶员工作,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将已聘用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全部纳入派遣制驾驶员备用人员库。2027年10月31日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派遣制驾驶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递补库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补充。

        四、工资待遇

       参照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同岗位人员发放。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都市花园东路18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夏老师023-65483378。

   (二)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未经许可,不得转发。

         附件: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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